通知!佛山2020 年度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2-20 15:46:13 来源:佛山市商务局 浏览量: 分享至:

佛山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 2020 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 指南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 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 商务合函[2020]18 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请知照执行:


一、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汇总,于 2020 年3月23日前提交给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1 年 1 月 25 日前向市商务局报送中央财政 2020 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包括资金拨付到位情况、使用情况及效果、绩效自评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三、企业申报材料申报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详见附件之附件 6)需一式两份报市商务局(对外投资与经济协作科)。另 请将企业的资金申请报告、申请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电子版(可编辑的 word 版或 excel 版)发至指定邮箱 fsoiec@126.com,邮 件主题请注明汇总单位及事项名称。 


(联系人:李伟文,电话:83808075)


 


附件: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 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佛山市商务局

2020 年 2 月 19 日


来源:佛山市商务局

编辑:佛山商务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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