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第二批)结果意见书已出,为方便我市企业领取意见书,请企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领取,具体安排如下:
一、禅城区、南海区领取方式及派发时间
(一)现场领取
1. 领取地址: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B座三楼)
2. 联系方式: 82229485、82221133 陈小姐
3. 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22日(8:30-11:30,14:30-17:00,周六日除外)
4. 现场领取需提供证件材料
(1) 领取委托函(加盖公司公章)一份(模板见附件);
(2) 企业项目负责人名片一张;
(3) 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用)。
(二)邮寄到付领取
需要邮寄结果意见书的企业,请在11月22日18:00前识别下方二维码登记邮寄信息,协会将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顺丰快递到付的方式寄出文件:
链接:http://fsht-feiia.mikecrm.com/0kOffYO
二、其他区领取方式
(一)顺德区
领取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顺德区大良街道近良路名汇大厦6层)
联系方式:22809224 李小姐,22809207 张先生,22809219 冯先生
注:具体领取时间和方式以佛山市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通知为准。
(二)高明区
领取地点:佛山市高明区高新技术产业协会(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48号5座11铺)
联系方式:88663168 黎小姐
注:具体领取时间和方式以佛山市高明区高新技术产业协会通知为准。
(三)三水区
领取地点:佛山市三水区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兴业五路5号F1栋202室)
联系方式:13318378551 朱先生
注:具体领取时间和方式以佛山市三水区高新技术产业协会通知为准。
三、注意事项
(一)领取鉴定结果意见书后,请及时向区税务部门反馈鉴定结果。
(二)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证书、文件、账册、说明等资料,应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