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课堂 | 注意!科技型中小企业最新申报提醒
发布时间:2022-06-17 18:52:37 来源: 浏览量: 分享至:

上一期【协会课堂】我们分析了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系统申报要点(点击阅读),其中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需要完成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表相关材料,之后再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那在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地方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01 办理时限 

据省科技厅的文件要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常年受理,定期公示的方式开展,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各批次截止时间均为每月20日(双休和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申报批次

省厅受理截止时间

入库登记编号系统出现日期

3月

3月21日

4月20日

4月

4月20日

5月19日

5月

5月20日

6月15日

6月

6月20日

7月(待定)

7月

7月20日

8月(待定)

8月

8月22日

9月(待定)

9月

9月20日

10月(待定)

10月

10月20日

11月(待定)

【注意】

1.为避免由于网络塞车而错过提交时间,建议企业在每月18日前完成评价信息提交。

2.每批次入库公告时间以省科技厅发布通知为准



02  办理基本流程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托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平台(http://www.innofund.gov.cn)进行。评价工作流程示意如下:


图片




03 填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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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企业基本信息中的征收方式必须为查账征收

#

02

封面文件需要法人签名(签章)、加盖公章后再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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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上传的文件需清晰,加盖的公章需完整,此外,如企业法人代表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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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所有知识产权先通过系统的“获取知识产权信息”添加,系统中没有的才自行添加(自行添加的知识产权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并控制在4个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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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自行添加的知识产权必须上传专利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上传缴费凭证。专利权人不一致的需要提供相关变更证明,同一公司更名导致的可以提供工商部门的核准变更通知书。所有证明材料需做成一份pdf上传到对应的专利。



04 温馨提示 


1. 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高企申报企业,需要在提交高企认定申请书前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工作,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请相关企业提前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避免影响高企申报

2. 往年已入库企业应通过“评价工作系统”主动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取得新年度入库“登记编号”,以便能够及时享受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如有疑问可加入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QQ交流群(群号:693016767)或致电82229485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