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协会课堂】我们分析了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系统申报要点(点击阅读),其中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需要完成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表相关材料,之后再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那在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地方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01 办理时限
据省科技厅的文件要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常年受理,定期公示的方式开展,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各批次截止时间均为每月20日(双休和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申报批次 | 省厅受理截止时间 | 入库登记编号系统出现日期 |
3月 | 3月21日 | 4月20日 |
4月 | 4月20日 | 5月19日 |
5月 | 5月20日 | 6月15日 |
6月 | 6月20日 | 7月(待定) |
7月 | 7月20日 | 8月(待定) |
8月 | 8月22日 | 9月(待定) |
9月 | 9月20日 | 10月(待定) |
10月 | 10月20日 | 11月(待定) |
【注意】
1.为避免由于网络塞车而错过提交时间,建议企业在每月18日前完成评价信息提交。
2.每批次入库公告时间以省科技厅发布通知为准。
02 办理基本流程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托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平台(http://www.innofund.gov.cn)进行。评价工作流程示意如下:
03 填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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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企业基本信息中的征收方式必须为查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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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封面文件需要法人签名(签章)、加盖公章后再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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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上传的文件需清晰,加盖的公章需完整,此外,如企业法人代表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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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所有知识产权先通过系统的“获取知识产权信息”添加,系统中没有的才自行添加(自行添加的知识产权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并控制在4个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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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自行添加的知识产权必须上传专利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上传缴费凭证。专利权人不一致的需要提供相关变更证明,同一公司更名导致的可以提供工商部门的核准变更通知书。所有证明材料需做成一份pdf上传到对应的专利。
04 温馨提示
1. 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高企申报企业,需要在提交高企认定申请书前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工作,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请相关企业提前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避免影响高企申报。
2. 往年已入库企业应通过“评价工作系统”主动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取得新年度入库“登记编号”,以便能够及时享受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如有疑问可加入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QQ交流群(群号:693016767)或致电82229485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