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及年报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1 09:30:00 来源: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量: 分享至:

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5〕1309号)(以下简称《评估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请各区局通知所辖区域的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工程中心”)根据《评估通知》等文件要求,登录“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平台(http://www.gdetrc.net)”填报评估或年报资料。

    (一)动态评估。2018年(含)以前经省科技厅认定且通过2020年度动态评估的654家省工程中心、2023年度动态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16家省工程中心(评估对象名单见附件2)。

被列为本次评估对象共670家省工程中心于8月1日至8月29日17:00在系统完成评估填报工作,需要上传的评估材料包括:在线填写《工程中心年度报告数据》(填报表模板见附件3)、上传由工程中心主任签字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函》扫描件(模板见附件4)、《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总结》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5)。

    (二)年报填写。未列为本次评估对象的省工程中心请于10月31日前在上述系统完成填报,在线填写《工程中心年度报告数据》(填报表模板见附件3)、上传由工程中心主任签字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函》扫描件(模板见附件4)。

    二、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进行填报前请先详细阅读本通知的附件,《填报指引》(附件6)内有填报操作和常见问题解答。

    (二)根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逾期未参加定期评估、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未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经提醒后30个自然日内仍未提交的)等情况的,取消省工程中心资格。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按省科技厅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填报、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三)请各区局认真组织省工程中心做好动态评估和年报填报等工作,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位,确保本次工作顺利进行。9月8日前汇总上报未按要求提交评估材料及依托单位已注销等情况的异常工程中心名单(模板见附件7)。

    (四)省工程中心如发生依托单位更名、所属地变更、主任信息变更等情况或申请自行撤销,请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五)省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工程中心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失信记录。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肖老师,020-83163264;

    系统技术咨询QQ:胡工,250454590;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0757-81232093、83997298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0757-82340872、82340845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0757-86399259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0757-22830349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0757-88663030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0757-87755936

    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评估交流群QQ:257401145(5群)、185494380(6群)(各单位仅限一名负责人进群,已进1—4群不要重复入群)。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5〕1309号)

          2. 佛山市需要参加2025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名单

          3.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报告数据填报表(模板)

          4.真实性承诺函(模板)

          5.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总结(模板)

          6.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填报指引

          7.异常工程中心名单(模板)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