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水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入孵企业申领场租补助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8 15:55:01 来源: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浏览量: 分享至: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三水区科技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引导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现开展2018年度至2019年度我区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入孵企业申领场租补助资格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根据《办法》第七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入孵企业认定,并可后续申请场地租金补助:

  (一)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我区的已各级获认定的孵化器场地内,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年(申报企业的注册日期应在2016年1月1日或之后)。

  (二)企业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应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导向,并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标准。

  (三)企业开发的项目(产品),知识产权界定清晰,无纠纷。

  (四)企业研发人员数占总人数的 10%以上。

  (五)企业产权明晰,运行机制及经营状况良好,有纳税记录。

  申报本次认定的企业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已签约进驻获得各级认定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此前已获得申领场租补助资格认定的入孵企业不必重复申请认定。

  二、申报要求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申报企业于指定日期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即“佛山扶持通”,网址:http://www.fsfczj.gov.cn)进行申报。

  (二)各镇(街道)经发办按照属地原则,在申报单位申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扶持通平台上对申报单位的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完成初审后,提交区经科局。

  (三)区经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区经科局公示评审结果和公告认定结果。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星期四)17点00分。

  各镇(街道)经发办初审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星期五)。

  四、联系方式

  区经科局科技管理股 何家策,联系电话:0757-87755936,电子邮箱:ss87721942@163.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区经科局204室科技管理股。

  西南街道经发办:季科,联系电话:0757-87618712;

  云东海街道经发办:苏芍颖,联系电话:0757-66897068;

  白坭镇经发办:毛雅萍,联系电话:0757-87563016;

  乐平镇经发办:陆诗瑶 ,联系电话:0757-87392592;

  芦苞镇经发办:岑浩然,联系电话:0757-87232202;

  大塘镇经发办:徐迹,联系电话:0757-87298777;

  南山镇经发办:谢文婷,联系电话:0757-87210181;

  五、投诉与监督

  申报单位对本项申报可信访举报投诉,投诉电话0757-87755928,来信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207室。

  

附件1:(2020年)三水区入孵企业场租补助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2020年)三水区孵化器、众创空间入孵企业场租补助资格认定申请清单.xlsx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