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省共下达资金893万元。其中,安排资金604万元扶持3家左右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总额的40%(不含税),珠三角地区单个项目获得资金原则上不少于200万元、不超过800万元;安排资金289万元支持1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能力建设,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系统,不含税)投资的40%,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先拨付资金不超过计划总补助额的50%。
现对项目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2月20日至2月26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科,联系电话:83992245)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第二批)下载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