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2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第一批)结果意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6 17:57:15 来源: 浏览量: 分享至:

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禅城区、南海区、三水区的企业领取“2022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第一批)结果意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禅城区、南海区领取方式

领取方式: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到付领取两种,企业可结合实际,选择其中一种领取方式。

(一)现场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6月8日至7月8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B座三楼)

3.现场领取需提供证件材料:

(1) 领取委托函(加盖公司公章)一份(模板见附件)

(2) 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工作人员现场核实)

4.联系方式:陈小姐 0757-82229485

(二)邮寄到付领取

需要邮寄结果意见书的企业,请在7月8日17:00前识别下方二维码或通过链接登记邮寄信息,协会将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顺丰快递到付的方式寄出。

加计扣除第一批登记二维码.png 

链接:http://fsht-zffw.mikecrm.com/Z78FUjp

二、三水区领取方式

(一)领取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兴业五路5号F1栋202室

(二)领取时间:2022年6月13日-6月15日(8:30-11:30,14:30-17:00)

(三)现场领取需提供证件材料:

(1) 领取委托函(加盖公司公章)一份(模板见附件)

(2) 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工作人员现场核实)

(四)咨询电话:黄小姐13318378551/13929558492、朱先生18680003545

三、注意事项

(一)领取鉴定结果意见书后,请及时向区税务部门反馈鉴定结果。

(二)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证书、文件、账册、说明等资料,应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

(三)21天内如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它任何疑似情况的,建议使用邮寄到付的方式进行领取。现场领取时需提供“粤康码”绿码及“行程码”,在领取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注意保持距离。


附件:委托领取函模板.docx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2022年6月7日